誰來向微軟討回公道?

(刊載於 2003 年 1 月號 LinuxPilot 雜誌)


臺灣今年在法務部五一大執法掃蕩盜版軟體之後, 微軟壟斷問題總算受到重視; 消費大眾 (特別是其中並未真正對微軟「消費」的大補帖族) 更將怒氣指向政府. 然而法務部要取締盜版, 經濟部要鼓勵外資入臺, 公平交易委員會要保護消費者權益, ... 微軟問題牽涉這麼多單位, 政府應該怎麼做, 各單位的立場才能夠一致不矛盾呢? 話說回來, 如果不是政府, 又有誰能替消費大眾來向微軟討回公道呢?

換個場景, 試想如果 Nokia (或 Ericson, 或 Motorola) 手機壟斷 98% 的市場, 並且與其他廠牌的電話不相容, 甚至與自己的舊手機不相容 ("對不起, 您撥的電話無法回應, 請慫恿收話方更新手機後再撥") 請問政府應該如何處置?

  1. 該公司的手機已像柴米油鹽一樣成為民生必須品, 所以應該免費提供學生人手一機, 甚或全面降價;
  2. 將該公司拆成數家, 有的只准製造外殼, 有的只准製造變壓器, ...;
  3. 要求該公司公開手機電路圖;
  4. 政府不必處置, 這是你個人的問題 -- 大家 (98% 的人) 都用他們的手機, 你為什麼要與眾不同? 還有, 政府已經在各個語音信箱公告我們的立場了, 欲知詳情, 請撥 0800-xxx-xxx. 強烈建議使用 Nokia 2003 以上的新款手機; 我們的系統不接受舊款手機或其他廠牌手機的來電.

罪不在壟斷, 而在手段

微軟的市場佔有率高是後果; 它阻止競爭的手段, 以及消費者 (特別是消費市場上的資訊流通大戶) 不察而在不自主的情況下為虎作倀, 強迫其他消費者跟著購買, 這才是原因.

如果我們只懂得把目光焦點鎖在價格, 一味 (是 "一味" 沒錯; 不是 "一昧") 要求微軟降價, 那麼壟斷將更加嚴重. 鴉片公司生產的食品已成為無可替代的全民主食, 所以要求鴉片降價是必行之路嗎? [1]

如果我們氣過頭了, 以反美的民族主義情緒或眼紅它賺大錢的反商情緒來報復微軟, 對它做出不合理的要求, 那麼有一天角色互換, 這個案例回過頭來變成另一事件當中令我們啞口無言的先例時, 我們立場安在? 只要我們還認為智慧是財產, 就沒有立場要求公佈它的智慧精華; 只要我們相信自由經濟, 就沒有立場要求它只准生產某些產品.

我們應該去瞭解它下棋的手段, 瞭解我們自己如何在不自覺當中, 任它擺佈地成為替它推波助瀾的棋子; 我們應該即時醒過來成為棋手, 才有尋回自由的機會.

封鎖接駁資訊的管道

[接駁資訊] 一套家庭影音設備可能包含電視, 錄放影機, DVD Player, 喇叭, ... 等等數個元件. 如果壞了一個, 必須全數換掉嗎? 當電視技術由陰極射線管 (CRT) 進步到液晶時, 錄放影機如果不跟著升級就完全不能看了嗎? 你用 panasonic 錄的生日宴會影帶, 到了朋友家的 sony 放影機裡面, 就放不出來了嗎?

電子科技是強調 「模組化」 (modular) 的科技, 元件的進步速度非常地快; 但元件與元件之間的接線/接頭/介面 (隨便你怎麼叫它) 卻是相對穩定, 十數年不變亦屬常見. 任何人 (不論他使用的是那家廠商的產品) 本來就有權利要求自由地將資訊 (聲音/影象/文件/...) 從一個元件接駁到另一個元件上. [2] 別人用了新元件, 它的最炫功能無法在你的地攤牌舊元件上展示, 這是合理的; 但是連舊元件支援的基本資訊它都拒絕傳遞, 這就有問題了. 我的手機無法傳簡訊給你的古董撥盤式電話機, 這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聽到鈴聲, 接起電話時卻聽到: 「對不起, 這個訊號太新, 無法開啟」 身為一個消費者, 你能夠忍受嗎?

軟體一樣可以拆成元件, 資訊一樣需要自由接駁, 非微軟產品的使用者理應一樣有權利要求閱讀 .doc 檔, 更何況是舊版 word 的用戶? [3] 可是我們卻很習慣這樣的對話: 「咦, 你寄來的檔案我沒有辦法開耶?」 「你的 Word 是幾版的?」 「6.0」 「還在用那種老古董啊? 趕快升級成 office xp 啦! 自從上週我同事寄一個我無法開啟的檔案之後, 我就升級成 xp 了! 」

[舊軟體應該要可以讀新介面的一小部分] 微軟最危害社會的手段在於控制接駁資訊的管道, 例如藉著散佈與其他軟體不相容, 甚至與自己舊版不相容的 .doc 檔案格式, 強迫使用者做未經思考的升級, 而又令受害的使用者轉而成為說服更下游使用者盲目升級的幫手. 跟老鼠會有點像; 不過老鼠會的會員尚且可以抽成; 但替微軟俱樂部招募下線的使用者們不但沒有錢可以拿, 還要擔心會否因為散佈自己所製作, 但被補帖牌 word 烙印的 .doc 檔, 而引來司法單位約談. [4]

檔案格式只是一例. 以微軟軟體所製作的網站, 往往暗藏許多不符合 w3c [5] 標準的機關, 而令非微軟的瀏覽器無法閱讀; 反過來說, 採用標準 kerberos 技術, 非微軟軟體所製作的網站, 去服務微軟的瀏覽器時, 也因為微軟瀏覽器惡意背離 kerberos 標準而會發生問題. [6] 現在有兩個重要的軟體計劃: wine 與 samba, 分別在應用軟體層次與檔案分享層次 致力於成為微軟作業系統與其他作業系統之間接駁資訊的橋樑. 我們希望微軟不會重施故技, 破壞這兩座接駁資訊的橋樑. [7]

是受害者, 是加害工具, 也是解答

廣大的消費群眾是微軟壟斷問題的受害者, 這無庸置疑.

諷刺的是, 廣大的消費群眾也是微軟維繫其壟斷地位的最重要工具. 每當老師以最新版 .doc 檔公佈作業, 或中央機關以最新版 .doc 檔送出公文時, 學生與地方機關就成為下一群受害者. 每當朋友寄來的笑話或演講者寄來的綱要, 採用的是最新版的 .ppt 檔格式時, 又出現了另一群受害者. 我們一邊抱怨微軟壟斷市場, 一邊又拼命地替它向我們身邊的人強迫推銷最新版的封閉檔案格式; 新版所增加的功能對我而言是否真的不可或缺已經不重要, 「因為新版出來了; 因為大家都升級, 所以我當然也要升級」. 少數曾經停下來自問: 「我為什麼要升級?」 的人, 最後只有極少數願意勇敢地拒收最新版的 .doc 檔 [3], 願意花一些時間告訴其他人為什麼散佈 .doc 檔就像是在公共場所製造二手煙一樣, 是不道德的行為. 我們不斷地協助微軟向身邊的朋友客戶傳遞這樣訊息: 「所有不相容問題都是市場佔有率低的其他廠牌軟體所造成的」 「所有軟體應該採用同一品牌 -- 你當然應該選用市場佔有率最大的品牌」 這, 就是微軟成功的最大憑借.

微軟壟斷問題的解答在那裡呢? 答案還是廣大的消費大眾.

誰來解決微軟壟斷問題? 筆者認為消費大眾的覺醒, 才是解決微軟壟斷問題的關鍵力量. 我們不是要鼓動消費者盲目地憎恨微軟 (那又變成另外一種盲從了), 而是要呼籲消費者擺脫微軟的廣告攻勢, 理性思考: 你真的相信所有人必須使用同一品牌的手機, 大家才能夠溝通嗎? 你真的要選擇以行動, 評語, 及自己的荷包, 無怨無悔地奉獻給微軟, 鼓勵更多人購買它的產品嗎? 你真的相信現在最多人所做的選擇, 長遠看來, 必然也就是對你對有利的選擇嗎? 例如合法, 免費, 與過去/未來/其他廠牌軟體相容性高, 但卻只有微軟產品百分之八十功能的同性質自由軟體, 你還是因為它欠缺這百分之廿十的功能而堅持拒絕使用嗎? [8] 只要大多數的消費者持續選擇以行動支持微軟 (包含非法拷貝 windows 與 office, 因為那會助長封閉檔案格式的流通), 就有更多消費者要被迫放棄他們的選擇, 被迫改用微軟的軟體. 幫忙微軟放火的消費者, 又有什麼立場指責政府, 指責任何人救火不力呢?

最有影響力的消費者

但這並不表示政府沒有責任. 姑且不談其它角色, 在微軟問題裡面, 政府至少扮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 它是最有影響力的消費者. 法務部這廂在抓盜版, 公平會那廂在告微軟; 而整個中華民國的電子化政府卻還在以 .doc 檔表格提供民眾下載, 建議民眾升級至微軟的最新版瀏覽器, 絕大部分師範學校還在拿微軟的產品來教/考未來的中小學教師, ... 每一個政府機關持續地在強迫自己及與它接觸的民眾/其他單位購買微軟最新版的產品 (或者說強迫民眾盜版比較好聽一點? 至少沒有官商勾結的嫌疑.) 難怪大眾要質疑法務部是否淪為微軟的打手!

為什麼政府應該避免使用微軟的軟體? 先前以及 「窗外有自由」 [8] 一文當中陳述所有適用於一般大眾的理由, 也都適用於政府 (特別因為它是最有影響力的消費者, 是消費市場上的資訊流通大戶). 除此之外, 還有幾個很重要的原因.

  1. 典籍與文件的永久保存: 處處阻礙消費者接駁資訊, 與其他軟體甚至與自己舊版本不相容的檔案格式, 我們卻拿它來存放國家的文件典籍, 廿年後, 一百年後要如何讀取/搜尋?
  2. 它既然有令人無法信任的不良紀錄, 在 .doc 檔裡面烙印 [4] 我們如何能夠放心地將牽涉民眾隱私甚或國家安全的資料交由它的軟體處理?
  3. 個人可以沒有遠見; 國家不能眼光淺短: 越來越多國家採用透明開放的檔案格式, 可以自由修改的軟體. 恢復像手機/影音設備一樣多元化, 資訊可以自由接駁的軟體市場, 這是勢在必行的世界潮流. 但對一個像我們一樣的 「資訊先進」 國家, 從決定方向到全面擺脫微軟的掌控, 卻非一兩年內可以完成的事 (將既有資料轉換成開放格式; 改變民眾的認知與習慣; ...). 如果我們一定要觀望猶豫, 等到世界的大環境丕變時才決定跟進, 那麼屆時我們將發覺現在越多的 「資訊化」 其實原來是更深, 更難自拔的 「微軟化」 , 非但無助於我們的起步, 反而更是目前資訊落後國家所沒有的沉重包袱.

各位長官, 您可以再給我一個理由, 告訴我為什麼明年的預算還是要拿來升級 office 嗎? 各位立法委員, 您可以幫我們這些還沒有失業的納稅人多問幾次這個問題嗎? 如果每個機關都說微軟問題不是我的責任, 我們單位必須升級只因為周圍的單位都升級; 我一旦受害也要加入加害的行列, 那麼政府機關裡面還有誰可以來向微軟討回公道呢?

不是公平交易會, 不是 Linux 小組, 也不是資策會

微軟問題, 最值得政府扮演的角色, 不是自由市場的干預者, 而是聰明的消費者. 微軟問題最需要政府施力的, 不是對外交涉折衝興訟的工作, 而是對內檢討如何戒除鴉毒的工作. 最需要全力介入的單位, 不是公平交易委員會, 而是行政院研考會之類的考核單位. 行政院可以積極要求所有政府機關:

  1. 從即日起, 所有新產生的公文, 一律不得使用比 97 更新版的格式來交換或存檔. 重點不是某個版本, 而是告訴所有公務員未來不再盲目升級, 告訴所有公務員繼續以新格式製作檔案是在替微軟服務.
  2. 從即日起, 所有新產生的網頁, 一律必須符合 w3c 的 xhtml 1.0 認證 (有自由軟體工具可以協助 [9])
  3. 自下一年度起, 將原本用於購買 MS Office 及 FrontPage 使用權的預算, 改編列用於逐步將過去製作的檔案轉換成開放檔案格式, 將過去製作的網頁轉換成無障礙網頁.
  4. 未來採購軟體 (如果無法使用自由軟體, 必須採購的話), 應要求該軟體必須有可以在其他作業平臺執行的版本, 資料格式及操作介面都應與目前欲採購的 windows 版相容.
  5. 未來採購硬體, 應要求該硬體支援開放介面, 不可以只提供 windows 系列作業系統的驅動程式.

研考會曾經委託廠商製作公文交換標準及軟體, 也正在委託廠商製作無障礙網頁的標準及軟體, 還聽說計劃與中國合力訂定開放的文件標準. 研考會把學者所提的許多建議都當做一項業務很認真地在做; 但是就筆者數度有限的接觸所知, 研考會很用力, 卻沒有用心. 案子一個個地結案交報告, 預算也用掉了, 成品也產生了, 但是最後所有政府單位還是繼續製作新的 .doc 檔, 還是繼續製作視障者無法閱讀的新網頁. 研考會的長官當然有很多遠見, 考慮我們不能夠盲目採用外國的標準, 也不可能叫所有公務員明天開始一律改用 Open Office. 這些我們都同意. 但是既然要與世界接軌, 我們何不以參與 w3c, 延伸 w3c 既有的網頁與文件標準的方式來制訂符合我們需要的標準? [10] 這不是比自訂標準更符合與國際接軌的政策嗎? 如果改用 Open Office 很困難 (我實在不太相信; 不過那是另外一個話題), 那麼至少以舊格式 「另存新檔」 應該夠簡單了吧?

我們最迫切需要的, 不是找學者來申請研究計劃制訂另一套標準規範, 不是找廠商來承包另一套資訊系統. 我們最迫切需要的是一紙行政命令, 作為行政院向各單位表明政府願意開始扮演一個聰明消費者的宣誓, 一個 從今天開始 就可以實行的簡單指令. 請問游院長, 這, 會比控告微軟更為難嗎?

微軟不是病源, 而是病癥

筆者在 1999 年撰寫 「我不用 .doc 檔」 [3] 一文之前, 在學校裡就享有反微軟之名; 「我」文在臺灣網路上廣為流傳之後, 更被視為反微軟陣營裡的主要人物之一. 現在世界各國政府開始重視微軟問題, 我終於可以澄清一下了.

其實微軟並非資訊壟斷事件的病源 -- 如果沒有 Bill Gates, 還是會有其他人跳出來利用現代資訊大環境的一些潛在問題, 建立另外一個壟斷資訊的帝國. 從某個角度來說, 我們應該感謝微軟幫助我們找到病源 -- 如果我們願意面對自己的錯誤, 而不是把一切責任都推到微軟身上的話. 真正的病源在那裡呢?

法律與文宣無限制地擴張智財權的範圍, 最後鼓勵的不是原始智財權要鼓勵的有利於社會創作, 而是箝制接駁資訊自由的機關與陷阱. 智慧財產權如果拿來 「保護」 電源插座/影音設備接頭的規格 (形狀/寬度/半徑/...) 不准其他廠商製造相容的產品, 那麼當然就會造成廠商的創作力施展在有害於相容, 有害於接駁資訊的 「發明」 上面, 還好我們的法律沒有傻到這個地步; 那麼為什麼我們要以智財權保護檔案格式, 保護硬體驅動介面, 保護作業系統的 API 呢? [11] (公平會如果有心施力, 最應該提出來要求微軟的就是這篇參考資料)

操作軟體不應是資訊教育的重點; 判斷/思考/組合, 才應該是資訊教育的重點[12]

我們的社會還很欠缺 「尊重少數, 接納多元, 拒絕盲從」 的能力. 如果社會多數人能夠獨立判斷, 能夠有 「我不追逐流行, 叫流行來追我」 這樣的自信 (Maxwell 咖啡廣告臺詞), 能夠尊重他人不願意或無法升級, 尊重他人使用其他廠牌的軟體的選擇, 那麼微軟也就無計可施了.

我們的價值觀太強調擁有, 忽略善用; 太強調商品價值, 忽略使用價值. 套一句國科會研究對臺灣經濟與生態的結論: 「臺灣窮到只剩下有錢」, 希望臺灣的資訊水準不至於 「低落到只擁有最多套的最新軟體授權」

誰來向微軟討回公道? 身為消費者 (政府官員請不要左顧右盼, 你也是其中一員), 如果我們懂得自省, 也許會發現公道不需要靠訴訟討回來, 只需要我們移尊就駕走過去. 這公道, 還是微軟鋪的這條流沙道幫我們對照出來的呢!

參考資料

  1. http://www.cyut.edu.tw/~ckhung/a/c020.php
  2. http://www.cyut.edu.tw/~ckhung/a/c010.php
  3. http://www.cyut.edu.tw/~ckhung/a/c041.php
  4. http://news.com.com/2100-1040-222673.html?legacy=cnet
  5. http://www.w3.org/
  6. http://slashdot.org/search.pl?query=kerberos
  7. http://linuxtoday.com/news_story.php3?ltsn=2002-11-14-013-26-NW-MS-LL
  8. http://www.cyut.edu.tw/~ckhung/a/c000.php
  9. http://www.cyut.edu.tw/~ckhung/a/c014.php
  10. http://www.oasis-open.org/news/oasis_news_11_20_02.php
  11. http://www.gnu.org/philosophy/microsoft-antitrust.html 中譯版: http://www.sinica.edu.tw/~ycheng/2M/rms/microsoft-antitrust.zh_TW.Big5.html 另外 http://old.lwn.net/2000/0504/backpage.phtml 裡面, 標題名為 "Protocols, APIs and File Format Libraries" 的讀者投書對於保障消費者接駁資訊權利的公開標準亦有精辟的論點。
  12. http://www.cyut.edu.tw/~ckhung/a/c015.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