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政府應如何面對自由軟體運動


[臺灣政府應該放下放大鏡, 從販售價值以外的觀點著眼]

自由軟體的經濟價值

  1. Linux 現象只是自由軟體運動的一小角. 政府若將目光只集中於此, 就像在充滿生猛海鮮的歐式自助餐廳猛吃炒麵一樣可惜.
  2. 經濟價值 只是自由軟體運動的冰山一角; 而它的 販售價值 (sale value) 更只佔這一角的一丁點. 即使堅持要從經濟角度著眼, 那也應該多看自由軟體的 使用價值 (use value)
  3. 大部分的錢應該花在 教育訓練, 維護合約, 軟體保險, 系統整合...; 至於系統開發 (解決中文問題? 與硬體結合?) 應是小部分.
  4. 從經濟角度著眼, 最值得政府扮演的角色, 是提出需求, 購買服務/(軟)硬體, 創造新市場 (如軟體保險業?) 的 聰明消費者, 而不是出資準備賺錢的股東.
  5. 如果一定要大談政府投入研發的這一小部分, 應注意成果是否仍然是自由軟體, 成品之智慧財產權是否為全民所共享? 若誤以為 「資助廠商研發 "基於自由軟體之版權專屬軟體商品" 」 等同於 「促進 自由軟體產業」, 恐怕將是北轅適楚!
  6. 投入研究創作自由軟體的資源, 應鼓勵協同合作重於獨立創新, 應盡量與國際自由軟體界接軌; 避免閉門造車, 重新發明輪子.

自由軟體的政治價值

  1. 從功利角度看個人參與自由軟體研發, 最大收穫是聲望, 而非財富; 同樣地, 國家參與自由軟體研發, 最大的收穫是國際民間團體的認同與支持, 而非商業利潤. 有何其他低成本方式比免費的廣告更能夠讓更多人聽到臺灣的名字? 往「馮諼為孟嘗君買義」之類的方向思考.
  2. 自由軟體強調人權與自由, 與 臺灣爭取國際認同 之論點一致; 對中國之自由民主化思想有幫助.

自由軟體的社會價值

其實自由軟體還有 洗滌心靈塵垢, 淡化今日功利第一的價值觀, 鼓勵 組合式學習, ... 等等比經濟價值更重要的社會功能.

資訊自由化運動不限於軟體界

"Information wants to be free" 不是對錯的問題, 是不可擋的趨勢. 軟體可以自由化, 其他資訊何嘗不可? 音樂, 音樂, 學術論文 [報導], 書籍, 書籍, 書籍, 書籍, 文件, 文件, 資料, 資料, ...

政府可以做些什麼?

  1. (資策會/中標局) 解決自由軟體裡的中文問題, 制定與國際既有標準接軌的國家資訊自由化標準. 請釋放成果給全民, 否則名為促進自由軟體產業, 實為圖利少數特定廠商, 對一般產業猶難免遭非議, 更何況是取自於公領域的自由軟體!
  2. (研考會) 立即全面停止使用 鴉片軟體 (例如 MS Office), 新的軟體採購案即使不限定開放原始碼軟體 (亦即自由軟體), 至少應堅持 開放介面, 且跨作業平臺 的軟體. 例如 即將成為 OASIS 國際標準格式的 OpenOffice, 其功能也許只有 MS Office 的 80%, 但是價格是 0%, 各政府單位有何立場一方面喊窮, 一方面又為了這 20% 的功能, 堅持不願將每年送給美國 微軟 的版稅改花在訓練臺灣 OpenOffice 的使用者身上?
  3. (法務部/研考會) 經費充裕, 沒有意願學習 OpenOffice, 堅持購買最新版 Word 以使用這 20% 功能的機關, 至少應該 停止製造 Word 97 以後的檔案格式. 對這些公務員而言, 還是可以繼續使用最新版的 Word, 只是存檔時多一個步驟; 然而對其他沒有經費的機關行號而言, 卻可避免被這些天之驕子強迫非法拷貝, 降低學習 OO.o 的門檻.
  4. (研考會) 硬體亦然 -- 只支援單一作業系統的硬體 應排除 在政府採購案之外. 各單位採購硬體可以不使用 linux, 但不應省略 「確認 Linux 可驅動」 的步驟, 以利將來淘汰捐贈時作最佳利用.
  5. (研考會) 同時全面檢討並逐漸消彌過去鴉片軟體所造成的嚴重非法拷貝, 數位落差, 及國家資訊命脈無法長遠獨立維繫等等問題 -- 例如逐步將所有既有的 .doc 文件一律換成 .xhtml 檔或 OO.o 的格式; 修繕所有政府網頁成為 無障礙網路空間; ...
  6. (研考會) 未來屬於全國許多機關共同需要使用之軟體, 若無現成自由軟體可用, 必須委外開發時, 應以買斷版權方式取得, 之後即可供所有機關甚至人民共同使用. 所節省之政府支出, 可移作與廠商簽訂軟體服務合約或教育訓練, 更具有實質意義.
  7. (中研院/國科會/資策會) 政府出資的軟體研發專案或學術研究計劃, 應該要求承辦單位或學者以釋放原始碼為原則; 對於參與研發者的資格要求, 應重實質而非頭銜 -- 目前臺灣最重要的自由軟體貢獻者, 學歷高的學者或資訊科班出身者, 未必佔多數.
  8. (法務部) 請法律學者研擬如何刪除或放寬不合理的 「智慧財產權」 相關法令, 保障消費者 接駁資訊的權利, 保障程式設計師創作 (特別是創作相容軟體) 的自由.
  9. (中研院/內政部/經濟部/教育部) 請經濟學者研究資訊自由化對臺灣經濟 (特別是人力結構) 的衝擊及對策 (以資訊人力為例, 我們最大量需要的是會思考/選擇/組合的使用者; 程式設計師的培訓應該量少質精)
  10. (外交部/國防部/國安會/陸委會) 請政治學者研究資訊自由化對臺灣 國際關係 的影響及對策.
  11. (中研院/內政部) 請社會學者研究資訊自由化對社會人心的影響, 提出真正有具體心靈改革效果的行動方案.

特別籲請 研考會資策會 以關心國家前景的熱心, 而非完成業務的形式來瞭解自由軟體. 筆者私以為教育部 從教育訓練/諮詢服務角度著眼 的 「自由軟體應用諮詢中心」 用心方式值得其他單位參考. 另一方面, 更請行政院放下放大鏡, 莫只由資訊科技及經濟部門出面關心. 最後再次強調, 推廣自由軟體的真正障礙在於 鴉片軟體 刻意製造的新舊版本自不相容. 即使無法立即改用 OO.o, 至少不應該越陷越深 -- 請立法委員關心一下: 過去花費高額授權費為各機關購買的舊版 Word (例如 6.0, 97, ...) 是否已被閒置? 軟體並非消耗品, 文書處理並非流行品, 為何必須年年升級? 政府一面喊著推動自由軟體產業; 一面又如同吸食鴉片般無法自拔地每年盲目購買最新版非自由軟體, 那麼請問究竟要將自由軟體產品賣給誰? 比我們笨的國家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