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經濟觀點的網際網路形塑社會 -- 以自由軟體為例

(本文原載於 "科技發展政策報導" 2009 年 9 月第 5 期; 也請見 列印版)

摘要

網際網路如何形塑廿一世紀的社會? 觀察自由軟體運動的發展, 可能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 由三五位電腦高手所發起的自由軟體運動, 在廿多年間成長, 如滾雪球般地成為挑戰資訊界霸主的替代方案, 發揮了極大的社會影響力。 另一方面, 即使到了今天, 從盈收面向來觀察自由軟體相關廠商, 卻還是一直缺乏如同微軟一樣耀眼與引人垂涎的成就。 事實上自由軟體在學科教育, 文化保存, 數位落差, 觀光外交等領域, 可以提供許多創新應用, 是今日專屬軟體使用者完全無法想像的。 更擴大層面來說, 相同屬性的自由文化運動, 其最大的價值, 一樣在於應用, 而不在於產值。 唯有放下 「貨幣經濟觀點」 的堅持, 才能看到新的經濟模式 -- 「注意力經濟」 -- 正在興起。 自由軟體與自由文化, 是幫助我們理解這個怪異新經濟模式的絕佳範例。 這些新時代思的考模式, 因網路力量而興起, 與 「智慧財產權」 的觀念完全背道而馳, 又與 「長尾現象」﹑ 「世界是平的」﹑ 「Web 2.0」 等等網路時代的智慧呼應。 在訂定各種資訊政策時, 必須審慎考慮: 我國選擇與網路力量為友, 或與網路力量為敵?

關鍵字: 自由軟體﹑ 智慧財產權﹑ web 2.0﹑ 注意力經濟﹑ 網路行銷

Abstract

How is the Internet transforming our society? It is helpful to observe how the Free Software Movement is transforming our society. Initiated by a handful of hackers and continuously growing in two decades, this movement is now challenging the unchallengeable monopolist. On the other hand, its direct economical achievement is pitiful and insignificant compared to Microsoft. Its deep impacts on our society are better appreciated by looking at how it is helping or could help education, culture preservation, bridging digital divide, and tourism. There are many new opportunities that users of proprietary software cannot even imagine. From a broader perspective, we can infer that the largest impact of the Free Culture Movement, to which Free Software Movement belongs, will be its application and usage, not its economical output. We have to relinquish our obsession with the monetary economy to understand the arising economy -- attention economy. Free Software and Free Culture are best examples to help us understand this intriguing new economy. These memes and new ways of thinking resonate much better with the wisdom of the Internet era. One question we must keep asking ourselves in our policy making is: shall we choose to flow along with or fight against the currents of the Internet?

Keywords: free software, intellectual property, web 2.0, attention economy, internet marketing

壹﹑ 經濟觀點的侷促性

1984 年, 任職於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人工智慧實驗室的程式設計高手 Richard M. Stallman (網路暱稱為 rms) 有感於分享原始碼的黑客文化 (hacker culture) 日益消失, 於是和幾位朋友成立了革奴計畫 (GNU Project) 及自由軟體基金會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FSF), 啟動了軟體運動 (Free Software Movement)。 (Wikipedia, 2004) 他們的淺層目標, 是撰寫許多軟體分享予大眾。 革奴計畫強調: Free Software 的重點是自由而非免費。 ("Free as in free speech, not as in free beer.") 自由軟體基金會本身販售燒錄有自由軟體的磁帶光碟等等; 但不論你花多少錢 (或甚至不花一毛錢), 從何處取得自由軟體, 一旦你取得之後, 便享有使用﹑ 複製﹑ 研究﹑ 修改等四大自由, 甚至可以拿它去去賣錢。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1996) 自由軟體基金會認為一個健康的社會, 應該鼓勵知識的分享與互利互惠。 它所反對的, 不是靠軟體牟利, 而是限制使用者自由的作為。 Richard Stallman 並撰寫了 革奴公眾授權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 簡單來說, 它賦予使用者所有權利, 唯一的限制是: 使用者不得剝奪更下游使用者的任何權利。 GPL 後來成為自由軟體界許多程式設計師的首選授權條款。

自由軟體基金會的努力, 在網路上得到許多技術人士的回應。 芬蘭赫爾辛基大學學生 Linus Torvalds 將其撰寫的 Linux 核心以 GPL 釋出。 Eric Raymond 認為將自由軟體改名為開放原始碼軟體 (Open Source Software) 比較清楚; 後來多數人稱之為 FLOSS -- Free/Libre/Open Source Software。 因為中文沒有文意混淆的問題, 本文仍採用 「自由軟體」 一詞。 自從 1998 年 Netscape 公司將其瀏灠器釋出成為自由軟體 firefox 的前身, 越來越多商業力量投入自由軟體。

廿五年後的今天, 結合 GNU 環境與 Linux 核心, 及其他許多自由軟體的 GNU/Linux 作業系統 (以下簡稱 Linux) 已然成為硬體廠商拿來與微軟談判的籌碼。 華碩推出預載 Linux 的小筆電 eeepc 701, 因而獲得優惠的 Windows XP 授權價格。 微軟為了阻止 Linux 藉由小筆電而擴大市場, 遂延後停止銷售 Windows XP 的時間, 並且有條件降低 Windows。 (ComputerworldUK, 2008) 華碩的舉動, 間接嘉惠許多硬體廠商及消費者, 讓市場上除了高價低相容為人詬病的 Windows Vista 之外, 還多了 Linux 與 Windows XP 等等不同的選擇。 即將推出的 Windows 7, 則面臨了定價的兩難: 訂價太高, 勢必吞噬硬體廠商的獲利空間, 必須面對長期合作夥伴的反彈 (BusinessWeek, 2009); 訂價太低, 不僅傷害自己的利潤, 更難以向先前購買 Vista 的客戶交代。 隨著 google 推出了衍生自 Linux, 免授權費用的 Chrome 作業系統, 硬體廠商將握有更佳的談判籌碼。 (Wall Street Journal, 2009) 智慧手機市場更是明顯: 微軟的市佔率跌至 10% 以下, 而且持續下跌中。 市場正在向另一個方向整合: Linux。 請搜尋 「手機市場 地貌變遷」。 這一切在在地說明了自由軟體透過網路的力量, 正在改變市場生態, 迫使壟斷市場的微軟改變其腳步 -- 這是過去數十年來, 沒有任何一家軟體公司所能夠做得到的事情。 自由軟體, 正在形塑新的資訊社會。

(百萬美元) 收入 淨利
Microsoft (2008) 60420 17681
Google (2008) 21796 4227
Novell (2007) 933 -45
Redhat (2009) 653 79
Canonical (2008) 30 -

把目光聚焦在自由軟體的販售價值, 是見樹不見林 然而從收入與利潤的角度來看, 自由軟體廠商的規模小得可憐。 (Pingdom, 2009) (Wikipedia, 2003) (Wikipedia, 2001) (The New York Times, 2001) 表中各公司的財報年份略有差異; 不過這裡要比較的不是細節, 而是數量級層次的巨大差異。 公認最成功的自由軟體公司 -- Redhat -- 年收入在六七億美元之譜, 大約是微軟的百分之一; 淨利約八千萬美元, 大約是微軟的兩百分之一。 最熱門的版本 Ubuntu Linux 背後的公司 -- Canonical -- 則在三千萬美元的收入附近勉強收支平衡。 另有推出 Suse Linux 的 Novell, 即使將之也列為自由軟體廠商, 仍然無法為自由軟體產業交出一張漂亮的成績單。

最有趣的, 是一家咸認網路時代最成功的公司 -- Google。 Google 的本業是搜尋; 晚近雖然推出 chrome 瀏覽器﹑ android 作業系統; 但是要稱它為自由軟體廠商, 實在有點勉強。 Google 大量採用自由軟體, 也支持資訊自由化。 它並不把智慧視為財產, 而是把它視為商業機密或廣告看板。 自由軟體對 Google 而言, 是工具而不是商品。 如果擴大討論範圍, 把大量 應用 (而不僅限於販售) 自由軟體的廠商也納入考量, 那麼 Google 可以說是最成功的自由軟體公司。 但其收入與獲利則依舊遠遠落在微軟之後。

Eric Raymond 在 The Magic Cauldron 一文當中, 區別軟體的使用價值 (use-value) 與販售價值 (sale-value)。 (Raymond, 1999) 自由軟體的販售價值趨近於零; 但卻有很高的使用價值。 從這個觀點來看, 並且把視野拉到全球的層次, 或許比較能夠理解上述的矛盾。 自由軟體對於全球的經濟數據, 並沒有明顯的助益; 但是它對於民生資訊應用的影響, 乃至資訊社會新秩序的建立, 顯然不容忽視。 這幾年來, 我國自由軟體的推廣, 一直由經濟部工業局來主導。 其著眼點是自由軟體的 「產業價值」 -- 符合其角色任務, 卻不是自由軟體有著最高效益的地方。 難以繳出亮麗的成績單, 實在非戰之罪。 另一方面, 卻不見政府從應用面大舉推廣, 將 Linux 等等自由軟體導入行政使用。 這就像是進了西式自助餐廳卻猛吃炒麵一樣, 恐怕是抓錯了重點。

貳﹑ 應用觀點下的自由軟體

教育, 是自由軟體最顯眼的應用場域。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媒體實驗室的 Nicholas Negroponte 教授創立並主導每童一機 (One Laptop Per Child, OLPC) 低價教育筆電計畫, 旨在提供全世界原本沒有機會接觸電腦的眾多學齡兒童自我學習的機會。 (OLPC, 2005) 基於大量生產的授權問題及修改程式碼的需求, OLPC 計畫採用 Linux 核心及相關的自由軟體。 (後來也出現 Windows 版; 但並沒有大量採用的案例報告。) 據官方網站估計, 目前約有七八十萬部機器進入使用階段。 這裡所談的教育, 並非文書排版或簡報, 而是鼓勵學生參與創作, 結合畫版與程式邏輯思考的 eToys 環境。 Negroponte 曾經說過: 「我認為 [教小朋友文書處理或製作簡報] 簡直是一種罪孽。 小朋友應該要創作﹑ 溝通﹑ 探索﹑ 分享, 而不是操作辦公軟體。」 (Corbert, 2006)

自由軟體應用於教育場域, OLPC 既不是最早也不是最成功的案例。 諸如源自南歐的 Organization for Free Software in Education and Teaching, OFSET 與源自北歐的 Skolelinux 等等計畫, 都提供許多資訊融入學科教學的資源。 我們再次看到: 相對於 Windows 系統上單調的辦公處理, 自由軟體所提供的則是豐富的數學﹑ 物理﹑ 化學﹑ 天文﹑ 電路﹑ 美術﹑ 音樂﹑ 工藝﹑ 室內設計﹑ ... 等等各種科學與藝術學科的創新教育機會。 (請搜尋 「數位高牆」。) 巴西政府計畫 在各地中小學的五萬三千間電腦教室安裝 Debian GNU/Linux, 提供五千兩百萬學童使用。 (Piacentini, 2008) 今年約有兩萬六千間電腦教室及一千萬學童開始受惠。 (Brasil Ministério da Educação, 2009) 印度 Kerala 省在 2006 年宣佈: 全省的中小學將改以自由軟體授課。 隨後微軟以 EDGI 計畫介入, 改用自由軟體的計畫因而並未落實, 但 Kerala 卻意外獲得低價的微軟軟體授權。 (請搜尋 「Kerala EDGI」) 從教育的角度看, 這是一個失敗; 從談判的角度看, 這是一個意外的成功。 在俄國, 繼一位校長因為使用盜版軟體而被起訴之後, 政府決定在教育界全面推廣自由軟體。 (Nicholson, 2007) 在三所學校改用 Linux 的實驗成功之後, 將持續擴大規模為全國性實驗。 (Grebnev, 2008) 再次地, 微軟試圖以鼓勵盜版等等方式企圖讓教育界繼續使用 Windows。 (Schestowitz, 2009)) 其他各國的例子包含:

許國家都有全國性, 不同程度的遷移計畫, 或全國性的政策。 有些成功, 有些則促成微軟降價。 無論如何, 對於打破微軟對教育市場予取予求的態度, 都有很大的幫助。 我國教育部的校園自由軟體應用諮詢中心舉辦了許多研習 (教育部, 2007); 也有國民電腦計畫嘗試導入自由軟體。 (教育部, 2008) 不過相較於這些國家, 我國在自由軟體教育應用上的普遍性及投入資源, 都小很多。 我國的大學, 似乎不曾聽說有任何一所從 「應用」 的角度切入, 從學校的層級, 鼓勵將自由軟體導入到非資訊科系。 大學校長們欲與微軟談價錢, 卻被集體羞辱, 並不令人意外。 請搜尋 「校長 籌碼」。

保存語言文化, 是自由軟體另一項重要功用。 1998 年, 冰島希望微軟推出冰島語版本的 Windows, 遭到微軟拒絕 -- 因為市場太小。 (Walsh, 1998) 十年後, 冰島政府的資訊政策明確支持自由軟體。 Open Malaysia, 2008) 印度有廿餘種官方語言, 一千六百多種方言。 (Wikipedia, 2001) 其中 (絕大多數) 的弱勢語言文化, 在資訊時代如何保存? 南非除了經濟考量, 同時也基於保存文化的因素而重視自由軟體。 (The African Network for Localization, 2009)) 其他非洲國家, 或者像是中國﹑ 蘇俄﹑ ... 等等語言文化資產豐富的國家, 如果希望在資訊時代保留傳承其文化多樣性, 勢必都要仰賴自由軟體。 (Vermeer, 1999)

數位落差, 也是一個很明顯的應用領域。 除了省下軟體授權費用之外, 更重要的是 GNU/Linux 可以在無硬碟的環境工作, 完全免除中毒當機的管理問題。 數位弱勢地區或國家, 即使接受了硬體捐贈, 還要面臨後續長期維護的挑戰。 沒有電腦高手長期管理, 隨時升級防毒軟體, 硬體捐贈甚至可能很快就變成垃圾。 然而若是改提供數位弱勢地區一些無硬碟電腦, 就完全沒有中毒當機的問題。 使用者攜帶個人自己的隨身碟, 不僅更安全, 零中毒風險, 而且對隱私也更有保障。 如果出現任何軟體問題, 最壞的情況就是重灌系統 -- 灌在隨身碟上, 可以用簡單的還原方式處理。 甚至後續如果要升級軟體, 位於都會地區的技術人士也可透過郵寄方式予以協助。 (請搜尋 「硬碟拔掉」﹑ 「百毒不侵救命碟」﹑ 「偏鄉教育宅急便」﹑ 「tux usb keys」 等等關鍵詞。)

觀光, 可以是一個意料之外的應用場域。 Linux 可以安裝它所支援的任何語言組合, 而且可以把作業系統及應用軟體全部放在一顆 1G 大小的隨身碟上。 這樣的國際性與行動性, 特別適合用於國際活動的場合。 以高雄世運或臺北聽障奧運之類的活動為例, 因為這不是學術活動, 來訪的選手及觀眾攜帶筆電的比例可能較低。 一旦來到臺灣, 上網查詢及收發信件的需求, 將遇到語言的障礙。 大會最多提供幾部英語及少數強勢語言的電腦, 恐怕無法滿足多數運動員的需求, 更別說一般觀眾。 然而若是改提供幾部無硬碟電腦, 並且發給每一位運動員一支安裝有不同語系的 Linux 隨身碟, 將大大提升運動員以母語上網的便利性。 民間如果接手, 把這樣的觀念商業化成為 「母語網咖」 (請搜尋), 將可嘉惠運動員之外的所有觀光客。 這樣的 「20 公克筆電」 對於行銷臺灣觀光, 將有一些幫助。 (請搜尋) 當然, 任何國家都可以這麼做; 只是目前似乎因為大眾的想像力, 長期被 Windows 電腦所限制, 還沒有看到有任何國家這樣做。

綜合來看, 自由軟體最高的價值在於應用﹑ 在於使用價值, 而不在於販售軟體商品本身。 試想: 發明數學定的理困難度, 遠高於軟體寫作。 如果有人主張使用數學定理要收版稅, 應該也不為過吧? 在這樣的世界, 所有數學高手將集中在一個 「數學產業」 -- 專門發明數學定理, 賣給別人用的行業。 另一方面, 甚少有人拿數學定理應用於建築﹑ 管理﹑ 醫療﹑ 生化﹑ ... 等等產業, 因為授權費用太高。 於是造橋蓋房子等等工作, 都盡量從簡, 以不需使用數學定理為原則。 一旦有人提供 「自由數學」 歡迎任何人免繳授權費用使用時, 受惠最大的, 將不是數學產業, 而是其他所有非數學產業。 此時, 社會對於數學人力的需求, 也將從 「發明數學定理」 變為 「應用數學定理」。 自由數學將造成許多非數學產業意料之外的蓬勃發展; 但這些發展, 究竟有多少成分來自於自由數學的貢獻, 恐怕很難量化。 於是, 一個將眼光局限於 「自由數學的產業價值」 的政府, 將會無助困惑地找不到推動採用自由數學的理由。 (請搜尋 「自由火焰 經濟價值」﹑ 「尺規文明」﹑ 「自由軟體 資訊人力」 等等關鍵詞。)

參﹑ 走火入魔的智慧財產權 vs 互利互惠的自由文化運動

同樣的道理, 也適用於軟體之外的數位內容 -- 文章﹑ 相片﹑ 圖案﹑ 音樂﹑ 影片﹑ ... 等等。 一個社會過度重視數位內容的 「產值」, 以致忽略數位內容的使用價值, 最後將為了 「數位內容產業」 而犧牲了其他產業及生活當中其他所有面向, 特別是文化傳承。 史丹佛大學法學教授 Lawrence Lessig 認為走火入魔的智慧財產權制度, 正在扼殺我們的文化。 Lessig 在 Free Culture 一書當中, 探討智慧財產權如何被大企業濫用; 他並提出對策, 展開自由文化運動。

1790 年代 ==> 19 世紀末 ==> 1909 年 ==> 20 世紀末
出版 改作 出版 改作 出版 改作 出版 改作
商用 限制 自由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限制
非商用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限制/自由 自由 限制 限制

人類的文化從來就是建立在前人的文化之上。 我國的著作權法, 乃美國壓力下的產物; 而美國今日的著作權法, 已經背離原始鼓勵創作與再利用的精神。 (Lessig, 2004) 過度嚴苛的智財權制度, 淪為既得利益者打壓新興產業的工具。 事實上, 今日搖旗吶喊捍衛智財權最積極的電影業﹑ 唱片業﹑ 美國的廣播業﹑ 及有線電視業, 每一個產業者是盜版出身! Lessig 列舉這些例證, 旨不在指責這些產業, 而是要大家思考: 如果當初眾人接受無限上綱的智慧財產權制度, 今天這個世界會比較美好嗎? 這些 (當初自已盜版, 今天抓盜版的) 產業, 今天還會存在嗎? 再以今日臺灣的事件為例, 公車司機播放廣播而被起訴之後, 國民的音樂生活品質因此而提升了嗎? 這與 「尺規文明」 或 「致灰文明」 寓言中所描述的荒謬世界, 不是越來越接近了嗎?

美國智財制度擴張過程之一的 Bono 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 (CTEA) 將著作權的權限再延長廿年。 (Wikipedia, 2001) 受它所影響的最早廿年的創作 (1923-1942) 當中, 僅 2% 有商業價值。 (Lessig, 2004) 其他創作怎麼辦? 因為這 98% 作品欠缺商業價值, 以致難以精確得知這 98% 的版權擁有人是誰。 今日法律令大眾動輒觸法, 這些作品將無法數位化, 因而成為消失的文化遺產。 影片的所有權更複雜, 舊式膠卷的保存更加不易, 欠缺商業價值的部分 (佔絕大部分) 也將因而消失。 統計數據說明: 「商業誘因」 只對所有創作的一小部分有幫助; 商業生命週期也極短。 與其說非法拷貝的個人是竊盜, 毋寧說主張智財無限擴張的人士, 才是將公領域佔為己有的竊盜。 更糟糕的是, 這些竊盜藉由政治獻金或遊說制度在鞏固其 2% 戰利品的同時, 也傷害了 98% 的文化傳承。

過度擴張的智財權, 引爆網路公民的抗議。 美國的千禧年數位著作權決議 (Digital Millenium Copyright Act, DMCA) 有許多不合理的條款, 其中的反規避條款 (Anti-Circumvention Provision) 更侵犯言論自由。 在一場大財團借由 DMCA 阻止合法購買 DVD 但採用 Linux 系統 (因而無法播放) 的學生自創軟體解讀 DVD 格式的訴訟爭議當中, 美國卡內基美濃大學電腦系的教授 Dave Touretzky 呼籲大眾一起來犯法 -- 因為 DMCA 已經讓人動輒觸法: 撰文﹑ 畫圖﹑ 撰寫數學定理﹑ ... 都 DMCA 阻止之列。 請搜尋 「decss gallery」。 藍光光碟的授權組織 DVD Copy Control Association (DVD CCA) 將其自身加密設計的疏失, 藉由 DMCA 轉嫁到任何公佈破解密碼的人士。 這又造成一波抗議潮: 不僅出現了 「非法圖片」 「非法歌曲」 (不是因為盜版, 而是因為 DMCA 禁止創作特定的作品), 甚至也出現了 「非法的數字」 -- 數學老師只要談論這個數字, 就觸犯 DMCA。 請搜尋 「09 F9」。 此外, 瑞典 「盜版黨」 獲得大眾支持, 進入歐盟議會, 也是過度擴張智財權所造成的現象。

教授﹑ 作曲家﹑ 與數學家﹑ ... 公開在網路上帶頭鼓吹大眾犯法, 這意謂這什麼? 走火入魔/不合時宜/過度擴張的智財權, 也許是到了該檢討的時候了。

網路上興起的, 是一股與智財觀念完全相反的思潮。 Jimmy Whales 創立了 wikipedia.org -- 眾人共筆的百科全書, 致立於知識的分享。 全球部落客串聯成立 globalvoicesonline.org , 將彼此的文章翻譯成另一種語言, 加強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 由讀者提供 (科技) 新聞的 slashdot.org﹑ 彼此推薦好文的書籤共享網站 digg.com﹑ 分享創意點子的 halfbakery.com, 分享全球生物資料庫的 Tree of Life 計畫﹑ 分享聲音片段的 Free Sound 計畫﹑ 分享插畫圖片的 Open Clipart 計畫﹑ ... (請用各自的關鍵詞搜尋) 「每人貢獻一兩分; 眾人共享千萬分」 這樣的思維下, 出現了許多共創共享的網站。 這當中也包含了高創作門檻的數位內容, 例如最早出現的許多自由軟體計畫, 或是作曲家將作品分享予大眾的 Jamendo 網站, 以及衍生自 google 地圖的各種 mashups (請搜尋 「google maps mania」) 這些作者一樣大方分享。

從 DeCSS Gallery 到 google maps mashups, 這些都是 Web 2.0 的例子。

Web 2.0 的思維, 其實早已存在於日常生活 -- 警廣交通網就是一個 Web 2.0 概念的電臺。 資訊 -- 不論是圖案/文字/影片/聲音/程式碼, 讓它隨著網路無限複製流通, 可以嘉惠更多人。 每一位作者所享受到的, 都遠遠超過她所貢獻的。 但是這樣的分享, 必須有一個安全的法律基礎。 Lessig 受到 GPL 授權聲明的啟發, 發明了創用 CC (Creative Commons)。 這是一組 "以歡迎複製分享為原則" 的授權條款。 創作者可以選擇性地加上 「註明出處」 (attribution, 簡稱 by)﹑ 「延續分享」 (share-alike, 簡稱 sa)﹑ 「禁止改作」 (no-derivative, 簡稱 nd)﹑ 「禁止商業應用」 (「non-commercial, 簡稱 nc) 等等各種條款。 其中有六種最常見的組合。 例如本文的授權, 就是 cc-by-nc-sa; 又如維基百科, 要求所有上傳的文件必須以 cc-by 或 cc-by-sa 或更寬鬆的方式授權, 這樣後人才能繼續加以改進, 甚至加以商業化。 其中的 cc-by-sa, 可以說是 GPL 的簡化版。 詳情請搜尋 「創意換取注意力」。 創用 CC 受到網路世代的歡迎, 許多部落客及新一代的音樂/影片/漫畫家, 都樂於採用某種 CC 授權條款, 分享其作品。 如果說智慧財產局所宣導的 「敝帚自珍」 的觀念, 屬於上個世紀, 那麼創用 CC 所鼓勵的 「用善意換取善意」 的觀念, 就是符合網路潮流的本世紀觀念。

這裡也順便提到我國數位典藏計畫的內在矛盾。 國家的文化資產, 納稅人出資的學術研究, 當然應該開放釋出, 讓文化做最佳的傳承; 把商業加值的問題留給民間。 數位典藏的終極目標, 應該是以傳承文化為主。 從這個角度來看, 當然是以開放式的授權釋出, 讓越多民眾自由使用越好。 但是在今日重視經濟表現的氛圍之下, 連學術界都背負著 「成果商品化/產值最大化」 的包袱, 於是又出現 「保護智慧財產權」 的思考。 數位典藏的決策者, 如果不能看出這兩個背道而馳方向的內在矛盾, 所有的執行者都將註定要在 「與網路為友? 或與網路為敵?」 這組無法拋開的根本問題之間遊走迷失。

回到先前所提的 Web 2.0 網路共創共享現象。 參與貢獻 Web 2.0 文化的創作者們, 不見得領誰的錢, 卻為什麼會願意分享他們的作品呢? 除了類似 Richard Stallman 的使命感, 或是類似 Linus Torvalds 的 「純屬樂趣」 之外, Eric Raymond 也提出了 「解決個人需求」 -- 例如教授本來就有撰寫講義的職業需求 -- 及 「藉分享以建立聲望」 這兩個動機。 請搜尋 「Eric Raymond gift culture」。 後者, 恰恰呼應了另一個與智慧財產權完全相反, 極為重要, 但卻很不幸地被教育界與主流媒體所忽略的觀念 -- 注意力經濟。

肆﹑ 注意力經濟

「資訊爆炸的年代, 被資訊消耗掉的東西, 才是稀有財。 資訊消耗什麼東西呢? 人的注意力。」 這是美國卡內基美濃大學的經濟學/心理學教授 Herbert Simon 早在 1971 年所提出的概念。 (Wikipedia, 2005) Goldhaber 在 1997 年發表一篇論文 "The Attention Economy: The Natural Economy of the Net" (同時也公開於網路上), 更詳盡地解釋這個觀念。 (Goldhaber, 1997)

工業社會追求壓低成本, 大量生產的結果, 就是價格與利潤下降; 而資方為了更降低成本, 當然更將促成生產線就業人口比例的下降。 從這個角度來看, 製造業經濟的成功, 就註定是它自己失敗的開始。 至於數位內容, 因為網路的興起, 本來就不該把它當作稀有財來處理。 我們的世界正在走向物質不虞匱乏, 而且資訊爆炸的境界。 (當然, 分配不均是另一個問題。) 現在整體最匱乏的, 而每個人都需要的, 就是他人的注意力。 這與智慧財產權概念所營造出來的 「資訊稀有性」 假像不同 -- 注意力的稀有性, 是真實自然的。 越多參與者, 可以提供越多的注意力; 但相對地, 每個參與者也都需要他人的注意力。 到最後, 每人平均分配到的注意力, 並不隨總人數而改變。 這是一個真實的零和遊戲。

而網際網路正是社會走向注意力經濟的重要推手。 首先, 它擴大了注意力經濟的參與人口。 從注意力提供者的角度來看, 它打破了地域的限制, 讓他的注意力可以更自由地流向各個不同的場域。 從注意力追尋者的角度來看, 它有助於擴大注意力的來源 -- 原本小眾興趣領域的創作, 例如某本小說的書評或趣味改編, 現在透過網路, 可以吸引到更多人的注意。 網路也降低了參與注意力經濟的門檻 -- 這與長尾現象 (The Long Tails) 呼應。 它讓創作者 (相對於古代) 迅速地得到回報。 隨著上網人口的增加, 生活與網路的更加緊密結合, 注意力交易 (attention transaction) 的量及重要性, 也將日益提高。

在這樣一個世界, 金錢的價值與力量, 將逐漸消退。 對於衣食無虞的人而言, 真正最值得他追求的東西, 是別人的注意力。 2006 年的時代雜誌所選出來的風雲人物, 竟然是 ... 你。 (聯合新聞網, 2006) 這一方面反應了一個現實: 影響社會的力量, 逐漸從有錢人手上轉移到每一個網路參與者; 另一方面也反應了今日年輕一代對於透過網路成名的渴望。

那麼金錢與注意力, 彼此可以互換嗎? 在新舊籌碼交替的年代, 新的籌碼很容易換取舊的籌碼 (及其他事物); 反之則不然。 更具體地說, 注意力很容易可以換到金錢/食物/服務/...; 但反過來說, 金錢並不容易換得注意力, 而且用金錢左右社會的力量, 將逐漸遞減。

先看兩個 「注意力換取金錢」 的例子。 比爾蓋茲如果突然宣佈退出微軟, 另外成立一家新公司, 那麼微軟的股票必然立即大跌; 而這家新公司的股票必然漲過其實。 不可否認地, 微軟的股價, 有相當一部分建立於比爾蓋茲的聲望之上。 這是金錢追隨著注意力跑的一個例子。 再想想看最成功的網路公司, 它的商業模式是什麼? Google 免費提供各種資訊 -- 軟體工具﹑ 數位內容﹑ 地圖﹑ ... 它不把資訊當作稀有財。 藉由提供這些免費的資訊, google 吸引來瀏覽者的注意力, 然後再把這些注意力賣出去 -- 廣告, 不正是廣告主花錢買注意力的產業嗎?

再看一個 「注意力的影響力超過金錢的影響力」 的例子 -- 檔案格式的戰爭。 ODF (Open Document Format, 包含 odt﹑ ods﹑ odp﹑ ... 等等格式的統稱) 除了早在 2006 年由 OASIS 推出成為國際標準之外, 更有至少十餘種軟體可以讀寫該格式。 相對地, 微軟遲至 2008 年, 才在競爭壓力之下, 意欲將其新一代, 尚未成熟的 OOXML (Office-Open XML) 格式以快速程序推送給 ISO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rganization) 認證。 撇開其未處理的技術爭議不談, 其中的專利地雷及 DRM 疑慮, 讓其他廠商無法推出完全相容的產品, 導致時至 2009 年中, 市場上仍然沒有一套軟體支援此一格式。 (微軟自己的 Office 2007 所支援的, 是不完全相同於 OOXML 的 docx 格式) 很自然地, 十六國中央政府八個地方政府決定以 ODF 為國家標準及永久存檔格式。 微軟無法以正常程序與技術論點說服 ISO, 於是必須訴諸收買委員的手段。 隨著這些收買事件逐一被爆料, 不僅微軟的企圖失敗, 甚至牽連 ISO, 導致 ISO 公信力遭受質疑。 在這個過程當中, 微軟靠金錢, 網民靠揭發真相, 最後金錢收買不了真相爆發所引起的注意力。 請以 「檔案格式 政治」﹑ 「ooxml controversy」﹑ 「ooxml buy」 等等關鍵詞搜尋。 事實上, 先前提到的 DeCSS gallery 與 09 F9 事件, 也都是 「爆料真相 (吸引注意力) 的影響力超過金錢的影響力」 的例子, 只是 OOXML 事件當中, 金錢的足跡特別明顯而已。

前兩個例子說明: 注意力可以換得金錢 -- 雖然對於專注金額比較人士來說, 所換取的金額, 可能並不令人滿意。 假說中比爾蓋茲新成立的公司的市值, 顯然不可能與微軟損失的市值同日而語; google 雖然是最成功操作注意力的網路公司, 它的收入與利潤淨值, 也遠遠不如微軟。 自由軟體 「產業」 存在但令人失望的表現, 也呼應了這個觀點。 第三個例子則說明: 直接掌握網路的力量, 藉以吸引眾人的注意力, 所能夠解決的問題, 可能遠超過透過金錢來解決問題的力量。 再一次地, 自由軟體運動對於微軟所造成的壓力, 也呼應了這個觀點。

最成功的網路公司 -- Google -- 的策略, 驗證了這樣的看法: 智慧, 不是財產。 智慧, 是廣告看板。 這也是為什麼筆者認為 「用創意換取注意力」 才是網路時代的生存之道。 網路時代, 操作金錢所能夠發揮的社會影響力, 將遠不如操作注意力 -- 即使表面上看來, 掌握注意力的一方, 所持有的金錢遠遠不及掌握金錢的一方。 換個說法再強調一次: 對一個國家/社會/學校/組織來說, 追逐金錢收益 (例如透過強化智慧財產權制度) 所帶來的權力或效益, 將遠遠不如直接透過網路力量來吸引/操作注意力所帶來的權力或效益。

伍﹑ 結語: 尾長﹑地平﹑民主化

並非所有資訊一放上網路, 就會無限複製傳遞。 換個方式說, 並不是所有的數位內容, 都能吸引到注意力。 資訊若帶有某一些特性, 最具有傳導力, 例如: 趣味性﹑ 實用性﹑ 感性﹑ 理性﹑ 爆料性等等。 在網路時代, 那些面向, 可能是注意力流量最高的場域? 以下是一些很容易可以想見, 也很容易找到實例的面向:

當然, 色情與暴力等等負面的資訊, 也可能引吸注意力。 如何降低網路的負面影響力, 是另一個很大的議題; 本文僅就網路的正面影響力, 提出一些綜合的觀察。

首先, 上述這些 「注意力高流量」 的面向, 都指向一個比較趨近於均富的社會。 這並不是說每一個窮人, 只要在網路上曝光, 就可獲得捐贈, 而是說整體來講, 透過網路傳遞愛心時, 雪中送炭的流量, 可能遠超過錦上添花。 放大到全球的層次, 這與 「世界是平的」 一說, 有所呼應 -- 世界還不太平, 但是正在變平。 未來特別有趣或令人詫異的事情, 將發生在位能落差最大的地方。 「覺醒類社會運動」 (請搜尋) 可能是追求注意力人士一個很好的舞臺。

其次, 透過網路爆料內幕這樣的力量, 將促使社會比較趨近於公平民主。 大規模的不合理/欺騙社會/欺騙選民/欺騙消費者的事情, 將很難再長期遮掩。 除了先前所舉的 OOXML 例子之外, 類似的力量, 也可以發生在人民與政府之間。 人民對於政府及政治人物的不信任, 將有機會透過網路的力量來尋求被隱藏的真相。 陽光基金會 (Sunlight Foundation) 就是這樣的努力之一。 也請搜尋 「Transparent Government」。 更有 Wikileaks 網站, 專門搜集呈現各國政府官員劣行的文件。 一個政府如果希望保持良好的形象, 應該盡早開始思考: 目前政府機關內, 有那些事務, 如果攤在陽光下, 將會引起極大的爭議? 在被曝光之前, 就應該主動改善這些事務或流程。 更進一步, 讓公民透過網路參與公眾事務, 對於政府形象及社會整體都將有極大的幫助。 澳洲在這方面已有一些進展。 請搜尋 「government 2.0」。

而這一切的網路現象, 將不是少數明星專屬的權利。 「長尾現象」 及 「草根媒體 -- 部落格傳奇」, 說明了門檻的降低, 讓更多微小的聲音能夠出現, 任何人都可以參與注意力經濟的運作, 對社會發生影響力。 另一方面, 政府或財團將無法挑出少數幾個反對聲音, 加以打壓。 微軟過去可以收購對手; 面對經濟規模遠不如它的自由軟體社群, 卻無計可施, 也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

以 「注意力經濟」 的思考來理解網路的力量, 會發現它與 「長尾現象」﹑ 「世界是平的」﹑ 「Web 2.0」﹑ 民主化等等概念有許多呼應。 如何讓更多人 -- 包含政府官員, 大學教授, 與一般民眾 -- 學會超越狹隘的經濟觀點, 改以社會/文化/民主/影響力的觀點去理解網路, 可能是決定一個國家在廿一世紀競爭力的重要關鍵。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