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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我所寫的一系列 反對 docx 的文章, attila 君在 zdnet 寫了一系列的文章 「莫當披著自由羊皮的專制狼」 1, 2, 3。 Attila 君對於版權專屬軟體多所讚賞。 他所談論專屬軟體的這些優點, 都太過理論太過理想化, 完全忽略現實, 我並不認同 (見本篇部落格原文留言 1)。 不過他的比喻實在太棒了, 趕緊趁勢引申, 拿他的比喻來幫我把長久以來講不清楚的觀念, 用成語加圖案再解釋一次。

首先, 我從來都不想掩飾自己有羊皮跟利爪兩個角色; 但不知怎地, 羊皮就是一直黏在身上脫不掉, 每次都被拿出來和利爪混為一談。 其次, 如果可以選的話, 我想選形象比較好的忠心護衛家園的狗狗啦; 不過既然 attila 君已經替我選好這個狠角色, 更能突顯對比我對這兩件事情完全不同的態度, 也就欣然接受了。 十多年來, 只要有機會, 只要時間允許, 我都試圖告訴讀者及聽眾: 「開放檔案格式」 不等於 「自由軟體」 前者是維持資本主義社會公平競爭/健康市場機制的基本要求; 是影音設備/相機底片/銀行提款卡/... 其他所有健康市場賴以維繫的基本條件。 我在談論 開放檔案格式 的時候, 經常很激動, 一談到 封閉的 非開放的 docx 就咬牙切齒, 活像一隻專制狼, 專治 docx 的狼 :-) 後者是我個人認為很好的東西, 但是不能強迫所有人接受。 用不自由的手段強迫他人接受自由軟體, 就完全失去自由的意義了。 我在替別人製作 「百毒不侵救命碟」 或是在教 drgeo 的時候, 總是笑臉迎人, 從不勉強, 應該也可以算是一隻溫馴的羊咩咩 :-) 就連 建議企業學校機關改用自由軟體 的文章, 我也一再強調 選用自由軟體必須出於自由意志: 「...愛用鑲鑽手機, 固然是奢侈, 固然不值得鼓勵, 但那是他個人的自由與價值觀。 只要他不天真地認為全校應該為他個人的喜好, 替每位員工師生買一部鑲鑽手機, 主管長官好像也沒有理由強迫他放棄他自己出錢買的鑲鑽手機, 改用廉價機。」

一個人, 可能同時參與 「反對二手菸」 與 「推廣素食」 兩項活動。 他參與 「反對二手菸」 活動的時候, 可能出爪凶狠; 但參與 「推廣素食」 活動的時候, 可能柔性勸說。 當他在凶狠談論 「反對二手菸」 的時候, 對方批評他: 不要用這種凶狠的態度 「推廣素食」 啦! 那就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完全讓問題失焦了。 凶狠的態度是否恰當, 可以接受社會公評檢討; 但請不要轉移焦點轉移話題, 我們的話題是二手菸, 不是素食。

我一系列 反對 docx 的凶狠文章, 是在談論 「開放檔案格式」, 不是在談論 「自由軟體」。 談論自由軟體時, 我總是披著溫馴羊皮的, 希望您聽進去了。

所以, 暫時請先別攻擊我的羊皮大衣 -- 很感謝您幫我在大眾面前清楚明白地暫時把 「自由軟體」 羊皮脫下來, 現在請先放他休息一下, 請先給他一個短暫的寧靜, 可以嗎? 請不要再扯到 MS Office 與 OO.o 的優劣比較 -- OO.o 在我手上的羊皮上面, 它跟我現在正在揮舞的利爪沒有直接關係。 現在我的狼爪攻擊的對象是 docx 絕路格式, 不是 MS Office 應用軟體。 您要用 OO.o 或是 「原生支援 odt 但並非自由軟體」 的 staroffice, 或是要用微軟的 Office 搭配 ODF plugin for MS Office, 今天暫時脫下羊皮的我都沒有意見。 如果您像 「也是好公民」 (請搜尋) 一文當中留言的 haoyuanshin 君一樣, 雖然愛用 Office 2007 但懂得用 「另存新檔」的方式 尊重他人, 那麼您也是好公民, 您並不在狼爪的挑戰之列。 如果您從來不知道 「另存新檔」 是什麼意思, 如果您是無意識地被矇騙升級, 您是不知情地寄出 docx, 那麼您也不在狼爪的挑戰之列 -- 不知者無罪。

為什麼阻擋 docx 這麼重要, 為什麼 開放檔案格式 維護資訊人權, 避免老大哥監控 的重要防線? 程式設計師寫程式想要把封閉格式轉成開放檔案格式, 是有可能被告上法院的 -- 不敢具名的程式設計師 viodentia 撰寫 fairuse4wm 以破解 Windows Media Player 的 DRM 封閉格式 對合法消費者的枷鎖, 結果被微軟追查身份, 就是一個例子。 俄國籍程式設計師 Dmitry Sklyarov 寫程式將 Adobe 的 ebook 封閉格式轉出成相對較開放格式的 pdf, 也因而被告, 這是另一個例子。 走火入魔的智財法律, 讓 「寫程式轉檔/開啟封閉格式」 都變成了一種罪行。 難怪 CMU 的教授受不了了, 終於在 DeCSS 破解 DVD 封閉格式事件當中, 呼籲 大家一起來犯法。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微軟的 docx 格式, 相對於前面三個例子, 都要開放很多; 至於未來將取代 docx 的 ooxml 格式, 雖然 在爭議中成為國際標準, 但至少在理論上比起 docx, 應該又要更加開放。 然而即便是這理論上應該開放的 ooxml 格式, 都令法律專家感到不安: Developers Warned over OOXML Patent Risk。 不論是上述那一種格式, 試圖 「寫程式轉檔/開啟封閉格式」 都有可能踩到法律地雷。 請別以為這只是程式設計師小眾的事, 與大眾無關。 您我不會修汽車; 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只有汽車原廠有權修他們自己生產的汽車, 對於您我一般消費大眾有沒有傷害? 本來有技術能力與微軟或與 Adobe 競爭的小軟體公司, 因為有法律疑慮而不敢寫 100% 相容的替代軟體, 您我就買不到/下載不到 100% 相容的替代軟體, 就必須被大公司綁架, 就必須每年被迫作無謂的升級。 最後受傷害的不只是程式設計師, 而是整個社會。 現在不幫忙協助阻擋封閉格式藉無知擴散, 將來才要嫌微軟的產品太貴, 就已經太晚, 就已經來不及了。 到時候, 您沒有 MS Office 的替代方案, 您 沒有籌碼, 如何談判? 連大學校長都可以被集體羞辱了, 您還天真地期待將來貴公司有能力可以跟微軟談價錢或要求功能嗎? 這不是未來式, 我們整個社會現在就已被微軟綁架; 趁 docx 還是小眾, 大家共同拒絕改用 docx, 是臺灣社會掙脫綁架的一個大好機會。

一次又一次地, 我重覆地問了那麼多 關於盜版/數位落差/國際接軌/社會正義/公平競爭的問題, 但是 docx 支持者一直閃躲, 一直不願意回答, 一再地扯到自由軟體去。 沒關係, attila 君及其他 docx 格式的支持者, 如果您對社會正義的議題完全沒興趣, 請回答這兩個簡單的個人問題就好。 喂喂, 拜託請別再扯我的羊皮大衣... 請回到正題, 接受 「開放檔案格式」 狼爪的邀舞。 堅持要寄 docx 給他人卻不願意解釋理由的... (不知該如何稱呼, 不過肯定不是專制狼; 專制狼是在下我, 不是堅持要寄 docx 給他人的... ) 打狼勇士們: 請不要再顧左右而言他, 請勇敢回答這兩個簡單的個人問題:

  1. 我敢在敝校 (朝陽科技大學) 主張全面換用 odt 開放檔案格式交換及永久保存資料; 是否也請您在貴公司 (請公開公司名稱) 主張全面換用 docx 交換及永久保存資料?
  2. 我以個人的聲譽敢保證: 任何公司撰寫 odt 的轉檔軟體, 不會因為 odt 格式的法律問題而吃上官司, 也因此採用 odt 格式的公司行號將來不怕 odt 變成孤兒格式; 是否也請您以您個人的聲譽勇敢保證: 任何公司撰寫 docx 的轉檔軟體, 不會因為 docx 格式的法律問題而吃上官司?

當然, attila 或資訊人權貴的呼籲或保證沒什麼法律效力, 學校或公司也不見得會理會這些小人物的呼籲, 更不會把這種保證當做律師的背書。 公開主張及保證, 並不能證明什麼; 但是如果連 「公開主張及保證自己支持的檔案格式是正確的選擇」 都做不到, 那就很能說明一些事情了。 如果先前關於法律疑慮的解釋還是太複雜, 那麼請貴公司行號睜大眼睛, 用簡單的邏輯判斷就好: 連聲援 docx 的打狼勇士們, 都沒有一位敢公開主張自己的公司採用 docx; 貴公司竟要先於打狼勇士的公司改用 docx, 您, 安心嗎? 您真的要把您公司的資料託付給這個連微軟自己都已經放棄的絕路格式嗎? 再次提醒: 這裡談的是檔案格式, 不是應用軟體。

嗯, 今天就先張牙舞爪到這裡。 請大家看清楚了: 今天我是狼。 吼! 一如我談論 docx 的時候, 都毫不掩飾地希望大家知道我那時的身份是狼。 吼! 在這一帖的留言版上, 請別再把熱死人的羊皮硬披到我身上呵,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