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今天主角不是微軟。 Andy Updegrove 報導: Rambus 公司設計電腦用的記憶體並取得專利, 但並不生產記憶體。 然後 Rambus 參與標準製訂, 精心安排令此標準侵犯其專利, 但並不告知參與者。 待市場產品皆採此標準之後, 再開始主張其專利權。 在一陣法律訴訟之後, 19 個訂定標準的組織 聯合發表聲明, 向法院解釋公開標準不應為單一廠商所綁架的重要性。

是不是很熟悉呢? 微軟強押 ISO 通過 ooxml, 其中 暗藏專利地雷, 又設法藉大眾沒有覺醒而替它擴散 docx。 微軟強押 ISO 背書的結果, 引發各國政府及訂定標準的學者專家 質疑 ISO 的公信力。 當然啦, 微軟比起 Rambus, 稍微好一點: 至少微軟真的有自己的產品上市, 而不像現在的 Rambus 是純種的專利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