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 環保署研擬《環境衛生及整潔美質促進法》, 走路、騎車抽菸明年罰6千。 環保署估計,一年被丟棄在戶外和公共場所的煙蒂, 至少上百億支,不僅造成環境污染,更擔心危害幼童。

我也很討厭吸二手煙, 甚至在煙害防治法出現之前, 就曾數次在室內的公共場所 (至少三次; 包含在火車站內) 勸阻吸煙者, 有時還被白眼。 在室內的公共場所吸煙, 侵犯別人, 該罰該禁, 我完全支持。 (當然, 指定的吸煙室除外。)

但是這個研擬中的法律有問題。 首先, 煙蒂跟幼童健康沒有直接關係, 請不要亂牽拖。 在戶外行進中吸煙, 固然也並不值得鼓勵, 但看不出來對誰有傷害。 看起來這個法案的重點既不是幼童健康也不是尊重他人, 而是...環境衛生及整潔美質。 這個法案要處理的, 其實是 亂丟煙蒂的人。 這本來應該是 「亂丟煙蒂處罰條例」 之類的法。 正好, 我也討厭亂丟煙蒂的行為, 尤其討厭不熄火就丟煙蒂的人。 如果是這類的法律, 我可能就會支持。 (當然, 任何法案好不好, 還是要看到條文才有得討論。)

可是... 因為抓亂丟煙蒂很困難, 所以就把所有 有可能會 亂丟煙蒂的人一起處罰進去, 這樣對嗎? 這是古代才有的連坐法吧? 那麼邊走邊喝罐裝飲料, 有可能會 隨手亂丟飲料罐, 而且隨手亂丟飲料罐的行為很難抓, 所以為了減少亂丟飲料罐的行為, 我們也應該立法連坐禁止邊走邊喝罐裝飲料嗎? 這個法案, 對於不抽煙甚至討厭吸二手煙的你我來說, 表面上看來無關痛癢, 甚至可以竊喜; 但若我們放任這樣的連坐思維變成臺灣社會的一種普遍價值, 將來對於 「人權」 與 「邏輯思考」 將有深遠的傷害。 當社會普遍接受: 法律可以制裁 "有可能會做壞事的人", 政府走向極權的借口與想像空間, 將無限擴張。

不是 "當", 是 "已經"。 我們已經習慣, 已經普遍接受, 已經不加質疑地接受政府拿 "有可能會" 這種借口, 用連坐法強化控管我們的生活, 強化極權。 我觀察走火入魔的智財權多年, 感受特別深刻。 不論是 「盜版三振法」 連坐處罰 "與盜版者共用網路連線 (但並未盜版) 的人", 或是 「大學校園污名化 P2P 文宣」 連坐禁止 "使用 P2P (但並未盜版) 的行為", 在在都顯示了臺灣社會 (包含大學教授們) 已經默許連坐法。

這樣的趨勢, 跟百億支煙蒂, 孰輕孰重? 將來你我的上網權和言論自由, 會不會也被連坐掉?

最後, 環保署這次的做法很值得肯定。 就 "預先測試民意" 一事而言, 這次環保署充分展現一個網路時代民主國家的政府單位應有的智慧。 決策透明化, 讓民調和輿論 在事前 參與, 說不定給自己省了一次大麻煩。 如果政府其他部門 (還有環保署面對其他案件時, 例如 中科四期環評爭議) 未來處理重大公共議題, 也能夠像環保署這次一樣, 採取透明化, 事先雙向溝通 的方式, 那麼我們的政府將來也就不會再有那麼多引起民怨的 "看不見條文卻拼命找代言人" ECFA 事件 或 "溝通不良" 美牛事件了。